晶報訊(記者 羅俊傑 通訊員 王曉芳)將身份證借給親房屋貸款友參保?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光明新區公明社保站的工作人員就遭遇到一起這樣的事件,市社保局稱此行為非法。
   據瞭解,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街道的參保人姚小姐近日到公明社保站,反映其社保卡上的頭像不是本人設計裝潢,系其表嫂當初借用其身份證參保所致,因此申請重新更換制卡。社保站工作人員按工作流程受理了申請,擬在調查核實情況後作相關業務處理,同時也擬啟動對其表嫂虛假身份參保的調查處理。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社保站工作人員調查過程中,姚小姐再次前來公明社保站,否認其之前的說法。她表示對自己社保卡頭像錯誤的事情不清楚,並要求工作人員立即為其更改社保卡頭像。基於其前後不一的表述,公明社保站立即派人到其所在工作單位走訪調查。12月16日,姚小姐承認其將身份證借給表嫂使用的事實,並向深圳市社保局進行了書面情況說明。公明管理站台北港式飲茶工作人員表示,將按照工作流程,受理其變更社保卡頭像的申請,並將在調查核實後為其辦理頭像變更,同時也將啟動其表嫂用虛假身份參保的調查處理。據姚小姐自述,其表嫂2009年來深圳後,因為身份證沒帶在身邊,於是就借用她的身份證進廠打工和參保。
   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表示,員工身份證如確實存在盜用,可向深圳市人社局反映,該局將在核實清楚情況之後進行相關處理。他說:“員工切勿將自己的身份證件借與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租辦公室的後果需自行承擔,如果涉嫌騙保的行為,將追究其法律責任,而廣大企業在為員工申報參保時,一定要按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認真對照查閱員工的資料。”  (原標題:將身份證借給親友參保?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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