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岳陽站6月12日(通訊員 彭峰)因為多喝了幾杯酒,年僅19歲的唐勤(化名)在和服務員爭吵了幾句後,不但在KTV里大鬧了一番,還揮拳打傷到現場處置的民警。6月9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
  2014年2月5日晚上10點左右,唐勤和朋友在平江縣某KTV唱歌時,因瑣事與服務員發生衝突。喝多了的唐勤藉著酒勁,和同伴張某等人(均已被判刑)在KTV里大鬧了起來。平江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後,立即派出警員到現場對其進行勸解。在身著制服的警員出示執法證件亮明身份後,唐勤依然借酒鬧事,當著民警的面把大廳的玻璃桌掀翻。民警進行勸阻時,唐勤的同伴張某等人立即上前阻攔,並推搡、辱罵民警,唐勤則趁機用拳頭擊打執法民警的頭部。經相關機構鑒定,被毆打民警及KTV服務員等人受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案發後,唐勤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同時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平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唐勤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侵犯了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在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向各被害人賠禮道歉,取得了被害人和被害單位的諒解,結合平江縣司法局的調查評估意見,可對其從輕處罰,適用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唐勤為化名)  (原標題:多喝了兩三杯平江醉酒男大鬧KTV揮拳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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